郝维国律师

郝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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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 郝维国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如果你们协议离婚或者女方是允许的。
    2010-09-07
  • 郝维国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令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也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2010-09-07
  • 郝维国
    母亲生前若未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来处理。若父亲还健在,该房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才属于母亲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分割。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为:第一顺序:父母、子女、配偶;第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有第一顺序的,第二顺序不继承。这样,该房先要分出共有人的一半,另一半由你父亲、你们兄弟姐妹、你母亲的父母平均继承分割。
    2010-08-25
  • 郝维国
    可以。男方不同意离婚,属于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分居满2年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判决离婚的依据。
    2010-08-25
  • 郝维国
    你爷爷与你大舅应该没有血缘关系吧?应该是你姥爷对吗?首先要跟你确认一下,你大舅要房子为何到民政局却签字?该房是属民政局的自管公房是吗?你姥爷是民政局的职工对吗?你大舅和你姥爷却民政局签的手续是不是变更公租人的手续?如是,你姥爷可以去找民政局撤销变更,理由就是受胁迫、欺诈,这种撤销权行使必须在一年内行使。超过一年再申请变更就不会受法律保护了。
    2010-08-24
  • 郝维国
    拆迁安置得到的两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跟儿子是否归女方没有直接关系,子女归一方抚养的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2010-08-24
  • 郝维国
    能否有证据证明集资这套房子属于你爷爷生前个人财产?如能,可以拿出来继承。 你家现住的房子不能按继承来进行,应该按公房变更承租人来处理。很多地方的地方性法规都有关于公房承租人死亡或全家搬迁变更承租人的规定,条件是:与死亡承租人同一户口且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在本市无其他住房;程序是向公房所有权单位或所在的房管部门申请变更,经审核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你大伯不具备继续承租条件,具体情况可向房屋管理单位咨询。
    2010-08-24
  • 郝维国
    可以,你是他死亡后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当然有权继承他的财产。如果他生前未立遗嘱,你只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只能与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他的遗产。如果该房子是你们结婚后取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去世时,其中一半才属于他的遗产,另一半是你的。
    2010-08-24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郝维国
  • 执业律所:北京市天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101*********31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 地  址:
    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