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志勇律师

侯志勇

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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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侯志勇
    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两岁内小孩一般随女方,2岁以上以有利于孩子抚养成长原则进行判决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3、父母双方协商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020-03-05
  • 侯志勇
    一、离婚股权的分割方式有哪些1、直接转让若分割股权的夫妻一方非本公司股东,可以参照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办法处理。依据公司法,该种方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召开股东会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二)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同意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三)作为受让人的夫妻一方必须具备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作为股东的条件。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无须对公司的总资产进行审计,也无须对夫妻共有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操作起来比较方便;但不足方面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受上述三个条件的制约,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实施。2、作价补偿作价补偿即把持股夫妻一方应分割给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方式支付给另一方,全部股权仍归原持股人一方所有。如果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体现分割的公平、公正原则,则只有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对持股夫妻一方所持有股份进行评估后方可进行。3、拍卖分割如果持有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且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再继续持有该股份的,可以将其拍卖再对其进行分割。此类拍卖依公司法第35条规定进行,将通知原股东作为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如无股东参加,或参加的股东不能买定,则各股东对拍卖或成交价不享有优先权。就拍卖的价款夫妻双方平均进行分割。公司法第35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020-03-04
  • 侯志勇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因提供劳务致害责任与自身受害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由看朋友有无过错
    2020-02-25
  • 侯志勇
    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也会追究刑事责任
    2019-12-07
  • 侯志勇
    会先调解,确认夫妻感情破裂才会判离婚
    2019-10-20
  • 侯志勇
    9级左右,看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赔偿不一样
    2019-10-19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侯志勇
  • 执业律所: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20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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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