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祥律师

刘祥

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

法律咨询
  • 刘祥
    您好! 针对你对案情的叙述与提问,解答如下,但鉴于网络咨询解答互动的局限性,以及个案的复杂变化,解答只能是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再来电咨询,或提前预约后来所咨询! 解答: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前男女交往时的一些正常花费,如果不能证实是以结婚或者交往进行骗取财产为目的,应属于自愿的赠予行为,没有法律规定必须退还。
    2010-08-01
  • 刘祥
    您好! 针对你对案情的叙述与提问,解答如下,但鉴于网络咨询解答互动的局限性,以及个案的复杂变化,解答只能是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再来电咨询,或提前预约后来所咨询! 解答: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确认权属的要件,除非你能证实你父母买房时你们夫妻双方已经达成共识,仅以你名义购买但实质房屋为你父母的这一事实。否则这套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你可以将你父母出资作为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当然这也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加以证实。
    2010-08-01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祥
  • 执业律所: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201*********42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 地  址:
    武汉市武昌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