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治律师

蔡治

律师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法律咨询
  • 蔡治
    可以,要求他履约。如要履约,就不要收定金。如满意,请按采纳
    2010-03-26
  • 蔡治
    起诉前两年,起诉后不判离得话,分居一年。 蔡治律师 如满意,请按采纳
    2010-03-26
  • 蔡治
    如果你觉得能够协商解决的话,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你最好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是何原因不必详述)。下面是你要收集的证据1、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的赔偿,应以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的单据为凭。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提供的证据:诊断证明、处方、收款凭证、住院治疗还要有医院的住院治疗的明细清单及病历,病历需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 注: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3、护理费用:护理费是指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根据受害人受伤的程度及自理能力而确定的是否需要护理,及需要多长时间的护理,需要几人的护理。因此,护理费的有无首先是取决于医疗机构和鉴定机构的意见。 提供的证据:需要护理的诊断证明、误工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护理公司发票 5、住院伙食补助费:该项费用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提供的证据:住院病历 6、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提供的证据:诊断证明、发票 7、营养费 由于受害人受伤而需要加强营养产生的费用。 提供的证据:诊断证明、发票 8、残疾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实际是对受害人因伤构成残疾而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的赔偿。 提供的证据:司法鉴定书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提供的证明:诊断证明、辅助器具发票 如有问题,可来电详细咨询,乐意为您效劳。蔡律师
    2010-03-26
  • 蔡治
    马上就可以
    2010-03-26
  • 蔡治
    诉讼财产保全或诉前请财产保全
    2010-03-26
  • 蔡治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况下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部分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 医疗费 + 误工费 + 护理费 + 交通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营养费 + 丧葬费 + 被抚养人生活费 + 住宿费 + 死亡赔偿金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第四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 满意吗9、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6548元÷12个月×6个月=13273.99元。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被抚养人生活费=消费性支出×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以十二岁未成年人为例 9772元×6年×50%=29316元 11、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以20年为例 12858元×20年==257160元; 12、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是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等无形损害,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形式的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由于该项目的标准没有有效力的法律法规予以确定,故可根据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审判标准,适当的提高依据笔者的司法实践,伤残情况下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见过10000元,死亡情况下最高见过100000元。 以上 都是本律师起草并非转载,如有需要可来电详细咨询。乐意为你效劳。 如满意,请按采纳
    2010-03-26
  • 蔡治
    如果你还打算买的话,可以起诉他,让他承担这段时间的损失,也就是他这段时间的租金收入。如满意,请按采纳。不打算买的话,起诉 双倍返还定金。 蔡律师
    2010-03-26
  • 蔡治
    很同情你,如果实在过不下去,希望能帮助你。
    2010-03-26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蔡治
  • 执业律所:陕西再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2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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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  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碑林区大楼2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