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守珍律师

于守珍

律师
服务地区:黑龙江-大庆

擅长:

法律咨询
  • 于守珍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做公证的。
    2010-03-11
  • 于守珍
    如果房子是你姥爷的个人财产并且他和后老伴之间约定,此房的所有权全部归老伴所有,那么房子就是后老伴的。如果房子是你姥爷和前老伴的共同财产,那么房子应该有儿女的继承份额,或者虽然房子是你姥爷的个人财产,但是与后老伴之间没有协议约定全部归她所有,那么应属于他们二人共同财产,应该有你姥爷的一半(儿女可以继承的)。
    2010-03-10
  • 于守珍
    我猜你父亲共有二个孩子,你和哥,对吧?你父亲现在的房子(其中有你妈妈一半)是婚前财产,如果他与继母结婚,只有在你父亲去世后她才有继承权。土地的情况不清不好回答。如果不想让继母继承财产,可以让你父亲做个遗嘱,将他的财产都留给你哥哥就可以了。至于赡养继母的问题,只要你与哥哥现在都是成年人了,就不承担赡养她的义务了。如果你继母生病了你父亲有义务给她治疗,如果她死在你父亲前面你父亲有发送的义务。
    2010-03-08
  • 于守珍
    物业有责任,但肯定不是全责,要求赔偿的话法院也不会判决物业负全部赔偿责任,你妈妈本人也要负部分责任的。
    2010-03-08
  • 于守珍
    不构成,但是你们要注意不要让事情变成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你们最好就近找律师好好咨询一下,让律师当面给你最好的建议。
    2010-03-05
  • 于守珍
    你的车锁和钥匙是原车的,那么他们应该无偿给你更换的。
    2010-03-05
  • 于守珍
    男方应该得到50%。
    2010-03-05
  • 于守珍
    到交警对找一找,催促一下,让他们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你们就可以依据认定书、住院病历、医药费票据等等要求赔偿。
    2010-03-04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于守珍
  • 执业律所:黑龙江庆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2306*********68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黑龙江-大庆
  • 地  址: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经三街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