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强律师

张国强

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安阳

擅长:

法律咨询
  • 张国强
    离婚前的可以,离婚后的就不行了,如果生活困难,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多分财产。生活困难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离婚时已实际存在,而不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都必须给予帮助; 二、一方生活困难是:1、没有住房;2、失去劳动能力;3、无生活来源等情况; 三、提供帮助的一方有负担能力; 四、生活困难的一方没有再结婚组成新的家庭。
    2011-04-04
  • 张国强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请结合规定看是否符合其中的条件
    2011-04-04
  • 张国强
    住宅是每平米480。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011-04-04
  • 张国强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自己的定金无法要回,如果定金超出了合同标的额的20%,可以要回部分。
    2011-04-04
  • 张国强
    具体到法院咨询
    2011-04-04
  • 张国强
    2006年7月推出了新的标准。具体是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为20个月基本退休费。还有丧葬费,可能各地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办这个手续没时间限制,何时去办都可以。但不管你拖延了多久,多拿了多少个月退休费和过年过节费,最终都是要退回去了,到时会在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中扣除。
    2011-04-04
  • 张国强
    这个需要具体分析新中国以来出台的新的政策确定,如果权属没有进行过变更,当然是有效的,但如果由于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原因,如没收为国有等原因,房产证就没有用了,建议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这块的问题比较复杂
    2011-04-04
  • 张国强
    一般是需要的,法律要求育龄妇女在已生育的情况下需要采取避孕措施,但没有明确规定是上环,现在许多地方是这样执行的。
    2011-04-04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国强
  • 执业律所:大沧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105*********90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南-安阳
  • 地  址:
    河南省安阳市永明路15号永明银座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