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自伟律师

左自伟

律师
服务地区:重庆-重庆

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法律咨询
  • 左自伟
    你好,老人自愿的话,是可以的。
    2014-06-10
  • 左自伟
    你好,根据贵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一)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  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是指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与企业职工人数之比。确定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比例必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有比例定得适宜,才有利于职工代表开展活动,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比例定得过大,开会脱产人数太多,势必影响生产;比例定得过小,则不利于全面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不利于集思广益。根据一些企业的实践,职工代表的人数一般占职工总数的5%-20%为宜。大型企业职工人数多,其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可小于5%。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民主管理的企业,车间职代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一般占车间职工总数的15%-20%。这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具体确定多大比例适合,则要看企业的实际需要。  (二)企业职工代表的构成  企业职工代表的构成是指代表中各类人员所占的比例。企业职工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但工人代表应占主体。《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有工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其中工人代表一般不得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企业和车间、科室行政领导干部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规定表明,在职工代表构成中普通职工代表须占多数,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保证工人的职代会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工人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充分反映占企业职工大多数的工人群众的意愿,使职代会切实成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此外,随着企业现代化程序的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人数增加、地位作用增强,为了吸收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可以在企业或者车间范围内,经过民主协商,推选一部分职工代表。至于青年职工或女职工多的企业,应适当增加其职工代表的比例。  根据有关规定,职工代表是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的,因此,在选举代表时,就应当恰当地分配职工代表的名额,提出各选举单位各类人员的限额,以使企业选出的职工代表构成合理,各类人员都保持有适当的比例。当然也要注意不能因此要求职工选举他们不愿选的人当代表。
    2014-02-21
  • 左自伟
    买卖关系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效力上都没有问题,重要的是你买的房子不能过户/
    2013-12-21
  • 左自伟
    起诉书上是没有主审法官名字的,有效
    2013-11-20
  • 左自伟
    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差额。\r\n
    2013-11-20
  • 左自伟
    可向法院起诉
    2013-11-11
  • 左自伟
    在试用期内员工离职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即可!公司没有理由不发工资
    2013-10-31
  • 左自伟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
    2013-10-31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左自伟
  • 执业律所:重庆中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5001*********38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重庆-重庆
  • 地  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庆泰大厦1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