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山律师

陈秀山

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擅长:

法律咨询
  • 陈秀山
    可以要求雇主赔偿
    2013-07-29
  • 陈秀山
    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中暑休息不应扣工资。
    2013-07-29
  • 陈秀山
    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对方拒不返还的,你可以对方构成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对方,由法院判决偿还。
    2013-07-29
  • 陈秀山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2013-07-28
  • 陈秀山
    婚姻法规定,居两年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而不是自动离婚。起诉离婚,如果不及财产,起诉费50元。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债务,共同偿还。
    2013-07-28
  • 陈秀山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关于社会,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2013-07-28
  • 陈秀山
    如果你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本人工资。并可以要求社会保险
    2013-07-28
  • 陈秀山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体情况请找我详谈
    2013-07-28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陈秀山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205*********58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 地  址:
    苏州市三香路999号非矿院大楼13层(苏州市政府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