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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法夫妻,是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作出了专门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自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201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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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房产管理局去咨询 房产管理局内设定损机构201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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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201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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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欠条至今已超过2年的,对方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不要担心。201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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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如想离婚,可以起诉,法院公告送达201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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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如果对方承认事实,可以协商 调解 诉讼201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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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可以要经济补偿金201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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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元、误工费元、护理费元、交通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元、残疾赔偿金元、被扶养人生活费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元、残疾鉴定费元,共计元2013-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