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龙律师

王小龙

律师
服务地区:甘肃-白银

擅长:

法律咨询
  • 王小龙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也就是说,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那么应该向原告(即服刑人员配偶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法律这么规定的原因在于,服刑人员被关押的地方往往与其配偶居住的地方不同,为了方便服刑人员配偶履行诉讼程序,减少其负担,因此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2012-11-16
  • 王小龙
    你是卖了还是承租?如果是你有产权,卖家不应干涉你的经营,但必须符合营业执照批准的范围
    2012-10-23
  • 王小龙
    通过诉讼,只有这样你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不任何人都没有采取强制行为权力。
    2012-10-23
  • 王小龙
    当然有权利得到赔偿
    2012-10-23
  • 王小龙
    误工费是以实际误工天数计算的,和你的收入有关,建议和律师详谈。
    2012-10-23
  • 王小龙
    抢劫是不以金额论的,即便抢了一毛钱,如果以暴力相威胁也是构成犯罪的
    2012-10-23
  • 王小龙
    不知道你是承担的什么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险赔偿和你的担保合同无关。因为有受益人。最好详谈。
    2012-10-23
  • 王小龙
    是否构成轻伤一般程序是办案派出所委托分局做鉴定。不服可以申请二次鉴定。
    2012-10-23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小龙
  • 执业律所:甘肃铜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6204*********59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甘肃-白银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