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晓光律师

汪晓光

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沈阳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法律咨询
  • 汪晓光
    持有你的房产证与相关身份证件到德州你所购买的房子所属辖区的公安部门户籍科办理准迁入手续,然后持该准迁入手续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科办理迁出手续就可以了。
    2012-11-21
  • 汪晓光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这种情况,要么承包方向受伤的工人基于劳动合同关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要么承担基于心雇佣关系的雇主责任。但如果是基于雇佣关系,并不必然由用工方承担全部责任,要看工人自身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在过错须自己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2012-11-20
  • 汪晓光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与交通事故的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已经存在了大量的获得双项赔偿的先例了,所以,您陈述的情况是可以得到双项赔偿的。
    2012-11-20
  • 汪晓光
    如果你所称的外债发生在你们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又无证据证明你对该外债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之中,那么该外债应推定为你们夫妻共同债务,你应当负有共同偿还债务的义务。如果你们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原则上应当判决你要承担相应份额的债务,如果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理论上可以双方约定全部债务归你老公承担,但是存在被债权人申请法院主张撤销你们离婚协议的风险和可能,也就是说你若想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不承担外债的办法在一定的法律期间内是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的。
    2012-11-20
  • 汪晓光
    离婚后孩子与哪一方共同生活的问题取决于很多种因素,比如孩子的年龄、各方的经济情况等综合的情况的判断,主要的宗旨是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你若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建议您将父母双方及孩子的具体的自然情况提供给我们,才能有依据的建议您或帮助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2012-11-20
  • 汪晓光
    首先房子应归男方所有。在有证据证明是由男方父母出资偿还的贷款前提下,男方无须向女方给付相应的补偿,否则该房屋婚后所偿还的贷款应视为男女双方共同偿还的,男方应就此向女方承担一定补偿的义务。至于想证明男方父母赠与男方还贷房款的这一事实的证明方式,比如银行转款凭条、男方向父母出具的收条等,不局限于固定的形式,只有合法取得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即可。
    2012-11-20
  • 汪晓光
    您好,您所提供的信息太过于笼统或不具体,仅凭您目前的提供的信息很难准确的回答您,建议您描述一下具体的内容或经过。
    2012-11-20
  • 汪晓光
    改成奶奶的名字并不是必然不合法。 首先要看你的爷爷是否留有遗嘱表明将自己拥有该房产一半的份额由你奶妈一个人来继承,如果有,持有该遗嘱直接更名为你奶奶的名字是合法的; 如果没有遗嘱,应该经你爷爷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比如你的爸爸、叔叔等全部法定继承人书面认可放弃相应的继承权,并同意将该房屋归你奶奶所有后,方可改成你奶奶的名字,否则直接更改产权证的名字是不合法的。
    2012-11-19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汪晓光
  • 执业律所: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2114*********78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辽宁-沈阳
  •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7号 辽宁有色大厦十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