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攀律师

朱攀

律师
服务地区:安徽-池州

擅长:涉外纠纷,综合

法律咨询
  • 朱攀
    是否构成重伤应当由公安机关下设的鉴定部门依法进行鉴定。依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的可以构成重伤。
    2012-07-16
  • 朱攀
    如果有证据证明有家庭暴力,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两周岁以下小孩一般随母亲一起生活。
    2012-07-16
  • 朱攀
    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赔偿必须得符合以下几种情形: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仅因人流而要求经济赔偿难以得到法院支持。当然,赔偿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男方愿意赔偿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2012-04-25
  • 朱攀
    如果您是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因工作原因或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的工作,因此而不小心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需要由劳动部门做工伤认定。
    2012-04-25
  • 朱攀
    如果您不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可以认定为工伤。
    2012-04-25
  • 朱攀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您仅仅是因为两人不在一处工作而两地分居,并无以上情形,那么你不用赔偿男方。 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如果结婚前男方送了彩礼,而你们确实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的,那么彩礼应当予以返还。这是返还财产,不是赔偿。
    2012-04-25
  • 朱攀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2-04-25
  • 朱攀
    该男子的妹妹作为其近亲属,可以要求赔偿。该男子所谓的“妻子”并非法律意义上的配偶,不享有赔偿主体资格。两孩子如果是该男子的非婚生子女,则享有赔偿主体资格,如果其未成年,其母亲可以代为主张。
    2012-04-25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朱攀
  • 执业律所:安徽始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40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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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安徽-池州
  • 地  址:
    安徽省池州市秋浦中路文化局综合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