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凤梅律师

于凤梅

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继承

法律咨询
  • 于凤梅
    调解书是否已签收,未签收可以继续请求法院判决。
    2011-12-29
  • 于凤梅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011-07-26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于凤梅
  • 执业律所:北京市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702*********61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 地  址:
    香港中路100号中商大厦17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