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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被认定的成功案例

作者:李翠英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03 浏览量:0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被认定的成功案例

李先生于202398日入职于东莞市某电器有限公司工作,具体职务是磨具技工,时薪制,每小时42元。202326日上午756分许李先生在骑电动自行车去上班的路上,在樟木头镇区路段(东深路银洋大厦)与骑电动车的孙某碰撞,造成李先生受伤,当天申请人有被救护车送到东莞市樟木头镇某医院救治,李先生住院七天,出院还需要休养3个月。20231029日,东莞市交警支队樟木头大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申请人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李先生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且本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及以下的情况属于工伤,当李先生给公司法定代表人发信息表达协商的意愿时,遭到法定代表人的责骂和完全不理解,无奈,李先生委托我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除了申请书和主体身份资料,我们还提供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病历、公司为李先生支付工资的微信转账、公司出具的李先生在该司工作的证明、李先生上班受伤的路线图等,这些是申请工伤认定必要的资料,我们都有提供。结果,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李先生的情况予以认定工伤,这个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非常顺利。

李先生的工伤认定编号为:【2023】451529号。本身符合工伤的情况,只要按要求提供充分的资料和证据,就能成功获得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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