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被车撞,起诉维权获赔偿。
我方代理被撞的一家三口。
2009年5月份,外来务工人员,吴某的妻子杨某骑电动车带着两个孩子回家路上,被一辆货运车被撞伤。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为杨某承担主要责任,肇事司机何某承担次要责任,两个孩子无责任。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杨某被撞到脑部,需要进行一次开颅手术;两个孩子,其中大孩子吴某刚伤情比较严重,小孩子吴某涛最轻,只是骨折。
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吴某刚病情稳定,在法定期间内,司法鉴定所按照经过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委托后,对其经行的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肺部部分切除9级;身上瘀斑10级。
吴某涛只是简单的骨折,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做司法鉴定。
杨某病情较重,并且还需要进行颅骨修复手术,沉重的医疗费没法承担,并且肇事司机也没钱。
根据上述情况,我建议吴某作为吴某刚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先行起诉。吴某委托本律师后,本律师在交警队进行调查后发现,该车辆挂靠在某货运公司名下,并且在某保险公司投了122000元的交强险和300000元的商业险。
调查完毕后,作为吴某的律师,我在第一时间计算出了赔偿额和写好诉状,准备好材料后起诉到法院。
法院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了保险公司和对方司机进行了一次调解,这次调解很顺利,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区分责任,按照全责赔偿,吴某刚获得了合计10万多的赔偿。因为是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发生多人伤害,交强险只赔付一次,这需要杨某放弃交强险范围的赔偿,将其全部或者绝大部分赔偿给吴某刚。基于肇事方购买了30万商业险和挂靠在某货运公司名下经营的考虑和杨某和吴某刚是母子关系,杨某写了放弃申请后,1个月后吴某刚通过法院拿到了赔偿款。
现在杨某的鉴定已经出来,她的起诉材料已经在准备中。。
本文系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曾梅雄律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成功案例写作而成,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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