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进行刑事大案的辩护
来源:吴长峰律师
发布时间:200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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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担任广西最大的传销刑事案件某香港女居民的辩护人,成功的进行了辩护,使法院采纳了本辩护人的意见,从而作出从轻处罚,即判处一年二个月刑期。当事人及家属都高兴。该案由南宁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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