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与某市公安局某分局治安行政处罚纠纷一案
来源:宇能律所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1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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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与某市公安局某分局治安行政处罚纠纷一案
(作者:胡智林 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某与某市公安局某分局(以下称公安分局)治安行政处罚纠纷一案,刘某不服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胡智林律师作为刘某的代理人,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后,在听证时指出:从公安询问笔录记载的询问时间来看,同一调查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参与了二项询问调查,这表明,在调查时,要么调查人员少于二人,要么调查人员制作了虚假的证据材料,因此,该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处罚决定应予撤销。胡智林律师的代理意见获得行政复议机关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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