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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成功对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

作者:唐运泽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14 浏览量:0

2011年7月接受当事人张某的委托,唐运泽律师为其丈夫胡某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唐律师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胡某了解案情,并且到法院认真阅取了全案证据材料,通过仔细研究证据材料和分析案情,确定为胡某作认罪从轻免于处罚辩护。唐律师提出被告人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胡某主观无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直接故意,主观恶性小,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本案胡某对两次犯罪行为分别有特别自首和犯罪未遂情形,以及本案发生的特殊原因等辩护意见,加上与法官的良好沟通,承办法官采信了唐律师的辩护观点,认定胡某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免于刑事处罚。终于使胡某在被关押4个月后出狱,与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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