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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辩护诈骗罪(涉外)

作者:李庆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27 浏览量:0

 

成功辩护涉外诈骗案

案情简介:本案是一起涉外诈骗案,同案犯之一是越南人,多人共同以结婚找对象为名诈骗钱财,被害人多为在当地很难找到对象,因此更容易成为被骗对象。此类涉外刑事案件在河北保定地区需要由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河北诈骗罪一般情况下诈骗7000元达到数额较大,7万为数额巨大,50万为数额特别巨大。

争议焦点:在诈骗罪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对没有共同犯意的诈骗数额部分应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关键辩点:在共同犯罪中,所有被告人不必然对被害人所有被骗数额承担刑事责任,没有共同犯意、没有参与的部分,不应进行刑事评价。

裁判结果:经过据理力争,最后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李律师的意见。不被采纳会在3年以上量刑,采纳后最终判处1年半。不管是对当事人还是对我们辩护律师都意义重大。

 主要辩点

一、对公诉人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无异议。

二、对被告人秦某某量刑的诈骗数额应以其知情并过手的数额来量刑,作为介绍人之一的潘某某获得的介绍费和好处费不应计入犯罪数额。对公诉人指控的之外的钱款,被告人秦某某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覃某某”等人以虚假的身份骗取被害人彩礼的犯罪行为,被告人秦某某对此毫不知情,没有共同犯意,也没有参与该彩礼的诈骗行为,该诈骗行为是在“覃某某”与被害人结婚登记后覃某、“覃某某”等人实施的,对该彩礼部分不应当对被告人秦某某进行评价。

三、被告人秦某某有法定减轻、从轻情节和酌定从轻情节。

1、被告人秦某某属于从犯,不是犯意的提起人和策划人,不起主要作用。

2、被告人秦某某只获得4700元介绍费,20000元介绍费在案发前已全部退还被害人,具有退赃退赔情节。

3、根据卷宗笔录显示,被害人在案发前有要赌一把的意思表示,证明已明知会被骗,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过错。

4、被告人秦某某系初犯、偶犯。

5、被告人秦某某社会表现良好,无任何犯罪前科。

6、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好。

7、被告人秦某某家境拮据,丈夫重疾在身,两个孩子都有心脏病,且三个人都享受当地低保待遇,为了生活误入歧途,相关证据已提交。

综上,被告人秦某某在给被害人介绍对象时根本不知道诈骗彩礼的行为,只是为了说成后获得少量介绍费贴补家用,与其说秦某某是被告人,不如说其本人也是受害者,本来是当红娘,办好事,没有想到反而被人利用,不仅没有获得任何报酬,反而惹来牢狱之灾,家境十分拮据,本就不好,丈夫重疾在身,两个孩子都有先天性心脏病,无疑会给整个家庭雪上加霜,恳请法院结合被告人秦某某的情节、案发前退赃表现和认罪悔罪态度,以及案发前其本人社会表现良好,无犯罪前科,属于初犯,给秦某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减轻处罚,在一年左右量刑,建议对其判处缓刑。

 

                                               辩护人:李  庆

河北王笑娟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案件感触:权利需要争取,必须积极争取,才有可能去实现。就像士兵突击电视剧里钢七连的标签那六个字一样:不抛弃,不放弃。天道酬勤,为了法治,为了公平正义,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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