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私自卖房,妻子寻求律师维权
来源:刁宏律师
发布时间:2010-09-11
人浏览
2008年中旬,贾某找到律师寻求帮助。贾某称,其丈夫王某因经营失败,夫妻感情不合,于是私自办理公证手续,委托刘某将自己及儿子居住的房屋出售,取得房款后失踪至今,现买房人将其告至法院,要求其搬家腾房。
律师了解案情后发现本案存在较多疑点,于是申请法院调查令,走访了上海市公证处、房地产交易中心等单位取证,在庭审中申请法院将刘某列为第三人,出庭接受法庭询问。合议庭多次协商后,无法形成一致意见,遂将本案上报至审监庭。
买房人迫于形势发展日趋不利,最终接受本律师提出的调解方案,申请撤诉,依法向刘某主张自己得权利。贾某的权利得到了保护。
律师了解案情后发现本案存在较多疑点,于是申请法院调查令,走访了上海市公证处、房地产交易中心等单位取证,在庭审中申请法院将刘某列为第三人,出庭接受法庭询问。合议庭多次协商后,无法形成一致意见,遂将本案上报至审监庭。
买房人迫于形势发展日趋不利,最终接受本律师提出的调解方案,申请撤诉,依法向刘某主张自己得权利。贾某的权利得到了保护。
以上内容由刁宏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刁宏律师咨询。
刁宏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786 万人好评:502
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277号长峰大厦9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