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会广律师

郭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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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北-保定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赔偿案

来源:郭会广律师
发布时间:20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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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河北省保定市张某自2006年9月起开始雇佣高某驾驶其农用四轮车从事经营活动。2007年2月,高某载着张某驾车去贩运货物。当日下午,高某驾驶该车行至某村公路,突然发现前方有两名儿童步行横过公路,其急忙踩刹车,但因当时天气有雾,路面湿滑以及制动系不灵,与该两名儿童发生碰撞,酿成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后,受害两名儿童的父母向张某、高某索赔,但终未果。据此,委托郭律师代理了此案。
  律师评析:本案中,第一、根据最高院解释,因高某行为明显存在重大过失而应承担主要责任,但高某是为张某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张某作为雇主也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张某和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二、受害两名儿童通过公路时,本应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未能尽到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最后,法院认定:高某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即90%,张某作为高某的雇主与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两名儿童的父母未履行监护职责,应负次要责任即10%.。判决:张某和高某二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1564.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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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南大街22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郭会广
  • 执业律所:河北树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30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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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南大街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