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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女儿非亲生,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作者:庞娟律师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量:0

卞某在离婚后偶然发现女儿系非亲生,向前妻主张损害赔偿未果。庞娟律师接受委托后,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卞某前妻对卞某私自申请的亲子鉴定结果不予认可,在诉讼中我们再次通过法院申请对卞某与前妻婚姻期间生育的女儿进行亲子鉴定,女方拒绝配合,并拒绝孩子与原告见面。后法院推定孩子非卞某亲生,同时判决女方支付卞某精神损害赔偿款项。

律师点评:卞某带着孩子单方进行的亲子鉴定虽然在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对方既不认可我方的鉴定结果,又拒绝配合亲子鉴定,根据法律规定,推定孩子与卞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女方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并生育他人的孩子,导致卞某错误的判断是自己所生并抚养十年之久。在发现孩子非亲生之后,卞某的情绪非常激动,一度无法面对现实。在案件审理中,我们一般疏导安抚卞某的情绪,一边跟法院保持沟通,在程序上和实体上以理据争,最终通过法律的判决让女方承担赔偿责任。虽然赔偿的款项与卞某的伤害之间不能划等号,毕竟让女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一定程度上安抚了卞某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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