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骑车被猪撞伤 饲养人反诉要求赔偿
来源:何建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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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骑车被猪撞伤 饲养人反诉要求赔偿
案由:侵权纠纷
案情简介:
今年8月6日,家住康保县新村的女中学生小敏(化名)骑自行车途经本村一片树林时,突然一头大家猪从树林里窜出,猛地撞在自行车上。小敏当即摔倒,痛得不能站立。后来,小敏被诊断为右膝关节韧带撕裂伤,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0943.06元。
事后,小敏家人确定这头家猪的饲养人为本村的任某。家人认为任某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医疗费。于是,小敏将任某起诉至康保县人民法院。但是,任某认为小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骑车被猪撞的后果应该能够预见,饲养人不应当承担责任,并提出反诉,要求小敏赔偿骑车撞猪的损失。
诉讼请求:
要求被告赔偿车辆损失、医疗费用等共计****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由于对其饲养的家猪疏于管理,造成小敏身体损害,任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任某不能证实小敏行为过错,法院没有支持其反诉请求,并判决任某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943.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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