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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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西-南昌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第一次起诉离婚就成功调解离婚的案例

来源:衷震律师
发布时间: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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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8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

   邱某诉董某离婚案(第一次起诉离婚)在此开庭审理。审判长在核对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后,宣布法庭组成人员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随后进入法庭调查。

   邱某在我指导下宣读起诉状,这篇起诉状的基调就是以情动人,在诉状中一度提到男方董某是个有责任心对女儿好的男人。其实董某有过吸毒、赌博等违法被拘留记录,但我出于尽快调解离婚考虑,还是没有把这些事情写进诉状中。主要考虑点有两个:1、我方无证据证明,而且对方在诉讼前多次叫嚣坚决不离婚、你不给我脸我也不让你好过等等言词,如果我方没有证据又在诉状中揭开对方这些丑事,可能激怒对方,对方反而产生耍赖不离婚的想法。如果对方耍赖不离婚,将使我方很被动;2、经核实,董某因赌博吸毒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派出所不同意向律师出具相关记录,提出董某吸毒赌博被拘留的司法记录只能由其本人或法院调取。由董某调取根本不现实,向法院申请调取也不乐观。基层法院配合当事人取证申请的概率估计为百分之十!

  在宣读诉状后,董某答辩。我和邱某都盯着他,等待他表态。

  因为没有律师指导,他的答辩显得没有章法。经法官解释后,并引导他针对诉讼请求一项一项的谈自己的意见。

  同意离婚。这四个字从董某口中说出来后,我如释重负,我的良苦用心终于达到了目标。

  在接下来的答辩中,董某提出孩子抚养权归他更好、买房子借了自己父母爷爷奶奶的钱等等。

  在举证环节中,我方的举证都是常规证据,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家庭财产情况等。考虑到董某同意离婚且态度很客观、情绪很平稳。邱某事前准备的一些证明对方工作部稳定、奶粉都是自己购买的证据,我都让邱某都不要出示,这些证据很可能伤及对方自尊,为了让对方保持配合离婚,我们没有必要什么证据都拿出来,这就好比两个武士比赛,我只要对方认输即可,没有必要置对方于死地!更没有必要羞怒一个男人的自尊心!

  事实证明,我的诉讼策略是非常正确的。董某在质证中也是实事求是的谈了意见,对邱某提出的双方为购房购车向丈母娘借了14万钱也认可了!而且他在举证中也仅仅提出了一些为购房购车向他父母爷爷奶奶借了16万元钱的证据,邱某按我的建议,也实事求是予以了认可。

  在辩论环节,我提出今天开庭双方都实事求是的陈述了共同财产问题,我方不再做过多尖锐辩论,仅要求法院依法分割。关于孩子抚养问题,我提出男方常年在外开车,带孩子不是很方便,而且男方也承认孩子一直由女方照顾的事实,所以请法院多做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和谐离婚。我的发言与前两天在南昌县法院的辩论法院,显得十分简单平和。在对方如此配合的情况下我如果还做激烈的辩论,实在是没有必要了。

  很快,经过法官调节后,双方就离婚中的抚养问题、房子分割问题等达成一致意见。30分钟后,双方就在离婚调解笔录中签字了。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律师在诉讼中制定一个诉讼策略是非常重要的,这个策略的首要考虑问题是如何促成对方同意离婚,而不是什么让对方净身出户或少分财产。没有离婚的前提,谈何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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