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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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西-南昌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解开假离婚闹剧代理实录

来源:衷震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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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南昌,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刺骨的寒冷,坐在东湖法院一楼505审判庭中的严杨面对妻子何秀的犀利言辞,仿佛掉进了冰窟窿,这难道就是3个月以前还和他商量着怎么把生意做起来的结发妻子吗?痛苦的回忆让严杨数次情绪失控。坐在身边作为代理律师的我边观察法官和对方的发言,边安慰他的情绪,不停在纸上写着冷静,冷静,冷静给他看。

  这是一场令人唏嘘的闹剧。作为原告的何秀在法庭陈述中诉称自己与丈夫严杨婚后感情极差,数度商量离婚,终于在20118月与严杨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女儿严珠归何秀抚养,共同房产朝阳洲锦绣花园309号一单元301归何秀所有。离婚协议签订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但严杨一直拒绝搬出,侵占了该房使用权,要求法院判决严杨立即归还房屋。而事实上据严杨告诉我,他们协议离婚是假,用房产办理银行贷款归还欠债是真。

  2011年下半年经营玩生意的严杨终于无法再支撑店里的生意,玩店负债累累,债主一再到家里索要还款。这时妻子何秀告知严杨,经高人指点,可通过假离婚将房产过户到妻子一人名下,然后办理贷款归还债务。严杨开始也觉得这样不好,但经不住债主的压力他硬着头和妻子办了协议离婚,随后就将名下唯一房产过户到了何秀一人名下,何秀以此房向工行贷款15万元,给了严杨13万元还债,留下2万元说是给自己开个小店用。他们两人还是和以前一样在一起生活,外人也不知道他们离婚了,直到201110月,何秀突然离家不归,并一纸诉状将严杨告到了法院,要求严杨履行离婚协议,搬家走人。接到诉状的严杨目瞪口呆,假离婚成了真离婚,妻子孩子没了,房子没了,这可怎么办?

  对于这个案件我认为关键是如何说服法官确信原被告的所谓离婚协议是为了达到贷款这一特定目的签订的虚假协议,就房产的处理不是严杨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显失公平。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9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规定,及合同法第54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在重大误解时订立的,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的规定,何秀与严杨的所谓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约定是可撤销条款,法院应驳回其诉请。

  针对这一场可能使严杨一败涂地的诉讼,我做了三方面准备,一方面在开庭前针对本诉,指导严杨收集了银行贷款证据、他找朋友万某帮何秀开虚假收入证明的证词(出庭作证)、幼儿园关于他们夫妻二人一直共同接送孩子的证明等等证据,以此证明离婚协议虚假性,另一方面我指定了一个围魏救赵计划,即通过严杨另行起诉何秀,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将诉讼局面从单存的被动应诉转外主动出击,第三,我指导严杨将这场诉讼告知了贷款的工商银行,并通过熟人促使工行法务部向何秀下发了鉴于其出具虚假收入证明严厉要求其提前还贷的律师函,进一步给何秀施加压力。

  法院在收到严杨起诉后决定将两案合并审理,何秀对工行法务部的律师函束手无策,只能在法庭上极尽叫嚣之能,反复大声要求法院确认协议有效等等。我看出来她内心非常胆怯,她的叫嚣无非是掩盖其恐惧的真相。在法庭调查阶段,我准备了17个问题,向何秀提出了密集发问,何秀在我的提问陷阱中终于说出了我要不是和他商量这样办,哪里还得了钱的自认陈述,她音刚落,就知道自己说错了,她于是凶狠的吓唬书记员不能记录要求重新说一次,我严肃指出这是严重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为此申请法官对其进行训诫或警告。法官采纳了我的提议,严肃制止何秀这种不尊重法庭纪律的行为。

  法庭审理后法官主持调解工作,我示意严杨不接受调解,因为我知道如果轻易表示同意调解何秀将得寸进尺,难以调解成功,最佳的调解时机将是庭审结束一段时间之后。果然,在庭审结束23天后,法官告知我们何秀主动要求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以严杨给付何秀20万元房产折价款为代价获得了房产所有权。

  这场诉讼之艰难,如同一场遭遇战后的绝地反击,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如果疏忽大意,就有可能使当事人陷入绝境,认真分析案情并策略的给对方施加压力是这场诉讼胜利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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