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震律师

衷震

律师
服务地区:江西-南昌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为杀人者争取成功争取缓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辩护实录

来源:衷震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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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青年杀人案件辩护过程记录—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缓刑辩护手记

“是我打电话报警,我杀了人,,,,”----被骗误入传销窝点后的杀人犯


2011年8月7日,南昌县莲塘镇肯德基餐厅。一个倦容满面眼神惊慌的男青年在望着窗外的警车呼啸而来,他下意识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望了望四周欢笑休闲的人群,走出了肯德基,迎向警察,喃喃自语道“警察,是我打电话报警,我杀了人,,,”



据经办警官朱警官向媒体介绍,这个叫刘小强的青年(化名)在做笔录时几度痛哭失声,他来自云南的一个偏远山村,父母都是农民,两个姐姐已经出嫁。山里穷苦,他很早就在外面打工赚钱,在上海打工时与一个叫刘丽敏的女孩子谈起了恋爱,刘丽敏经朋友劝说从上海到南昌来应聘一份所谓的高薪餐厅管理工作(传销窝点天龙公司设置的骗局),而后刘丽敏又骗刘小强来到南昌,刘小强来到南昌后发现被骗就想离开,在被传销人员围堵后发生争执互殴,刘小强被众多传销分子殴打后用一把跳刀捅死一人、轻伤两人,冲出来后报警自首。



此案经媒体报道后,一时成为南昌市民街头巷尾议论的热门话题,有人推测这个小伙子有可能属于正当防卫,可能不用坐牢,有人预测这个小伙子毕竟杀死一人,轻伤两人,罪责难逃,,,,。我当时出差在外,对此案根本一无所知,直到见到刘小强姐姐刘小红时方才知道这个案子的基本情况。


“当时有两把刀,我不记得是哪一把刀”---究竟是公安侦查失误还是他在撒谎?


刘小红从千里之外云南赶到南昌为弟弟找辩护律师,历经三天咨询比较后,最终委托我作为刘小强的辩护律师。我接受委托后第二天就赶到南昌县公安局向朱警官递交了会见申请,很快我就在南昌县看守所见到了刘小强。



初见刘小强,他像一个受惊吓过度的小鹿,神情萎靡说话声音几近喃喃自语,我安慰他很久后他才平静下来陈述案情,令我诧异的是他提到冲突时现场有两把刀,一把黑色的水果刀,一把金色的跳刀,他记不清自己是用哪把刀捅伤了人,他只记得自己当时被传销分子踢到在地后场面非常混乱,他似乎就近摸了把刀,刀的具体颜色形状他都不记得了。



我平静的听他东一句西一句的说着案情,注视着他的眼镜,他不敢和我对视,根据我的办案经验,他对案情的陈述与公安介绍的情况有很多矛盾,例如他当时究竟是不是带了刀在身上?他被打后是不是马上用自己身上带的刀伤了人?为什么他会说有两把刀?案卷中究竟有没有两把刀?有很多疑点需要核实。限于律师在侦查阶段不能复印案卷笔录,我无法立即核对,我告知刘小强需要待案子到检察院后才能复印案卷进一步核对后,我语重心长的告诉他,好好回想一下自己在公安所说的案情,尽量如实陈述,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细节,因为一个细节就可能帮助律师为他寻找辩护的突破口,对律师不要设防,要和我们律师说真话律师才能帮助他。



刘小强边听我说边低着头沉默不语,在我起身告别时,他突然喊了一句“衷律师,你什么时候再来看我啊?”我回头望着他,这个令人同情的青年,双手抓住铁栏杆两眼含泪的望着我,似乎我就是他的亲人和一切希望,我控制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又回过身来安慰他并告知不久就会来再次会见,同时告诉他这次帮他交了500元生活费(俗称“上账”),带了些她姐姐寄来的的衣物。他渐渐平静下来向我致谢告别。


“我说了谎,衷律师,对不起”—杀人伤人属实



案件移送检察院之后,我立即复印了全部卷宗材料,经过四次阅读分析相关笔录及其他物证,我发现刘小强在第一次见我所说的所谓两把刀无从印证,带着疑问和全部材料我再次来到看守所会见了刘小强。刘小强这次看过去精神状态好了很多,说哈声音也大了很多。坐下来后我直奔主题,“你上次说的两把刀,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看过案件后,发现你在公安的口供中根本没有谈到这个问题,你好好想想,不要急”,我点了根香烟,然后平静的等他的回答。


时间一分一分过去,刘小强终于开口说道“衷律师,我撒了谎,对不起,就是我带的跳刀,没有两把刀”。他边说边低着头不敢看我。


“为什么要这样说,我不会责怪你,我想听听真实的原因”。我接着问。


“进来后(到看守所后),有些狱友指导我说的,他们说自己有经验,我就信了”刘小强说道“对不起,衷律师”。



我告诉他向我撒谎没有很大关系,我也完全理解他复杂忐忑不安的心情,但如果他对检察院和法院撒谎就会很被动,我接着问了他关于打架过程的细节,包括每一个细节都与复印的案卷笔录做了比对核实,管教数次过来提醒时间过长,要求我尽快结束。



会见结束前,我告诉刘小强这个案件目前的基本辩护思路,一个是做无罪辩护,一个是做缓刑争取,究竟用哪一个方案要到开庭前再确定。之所以做两个方案准备,是因为根据我的办案经验,做无罪辩护难度很大,做缓刑争取是比较接近国情的选择,这需要我与检察院沟通后确定。


检方表示死者家属不谅解难以考虑缓刑,而死者家属却迟迟联系不上。



经办检察官方检是一个年轻的检察官,两年前我就与他打过交道,他办事很认真,在沟通时提出已经考虑刘小强具有防卫过当情节和自首情节,所以在量刑建议上已做相应考虑,对于我们做无罪辩护他表示很难认同,对于我们做缓刑争取则提出了一个十分棘手的难题,那就是死者杨道德家属必须给予谅解,但死者家属一直联系不上,一直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所以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考虑缓刑,即使法院通过了,检察院也可能会保留意见。


现实中法院量刑多少会考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尤其是在判缓刑问题上更是会考虑检察院是否会抗诉,如果律师听到检察管说所谓的保留意见,那么就意味着,缓刑的争取极为困难,因为检察院可能抗诉。


  我立即联系刘小红,告知她关于死者杨道德家庭地址,让她尽快赶赴贵州寻找杨道家属,争取达成赔偿谅解协议。


“我想早日给父母尽孝,请法官给我一个机会”泪洒法庭



开庭前一天我第三次会见刘小强,告知他检察院的意见,综合案件情况,我提出做缓刑争取,放弃做无罪辩护这一不切实际不合国情的思路,为此叮嘱他认罪并指导他如何回答检察官提问及法官提问,并交给他一份发言稿让他在开庭最后陈述。我再三强调,认罪态度一定要很诚恳,回答检察院问话及法官问话时一定要记得鞠躬致谢,在念最后陈述时不妨痛苦失声。这些细节的指导有时候对影响法官对被告的印象十分重要,在认罪程序中,被告的认罪态度是否能给法官留下深刻印象至为重要,决不可大意。



令人遗憾的是,一直到开庭当天,刘小红都没有联系上死者杨道家属。开庭时由于众被告自愿认罪,故庭审进行得比较快,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刘小强都一直按我的叮嘱指导回答问题,在最后陈述时他听到姐姐刘小红喊自己的名字时,悲伤的阀门终于被亲情的呼唤冲垮,数月以来焦急孤独的心酸泪水淋湿了在坐的每一个人的心。他哽咽着说“我想早日回到父母身边尽孝,请给我一个机会,,,,”。



检察官和律师的辩护主要在于量刑辩护。我提出刘小强具有认罪、防卫过当、自首等法定减轻情节、无犯罪前科等酌定从轻情节,申请法院判处缓刑。检察官提出各从轻减轻情节不能叠加适用,至于缓刑与否请法院酌定,并请法院注意刘小强至今未取得死者家属谅解这一问题。



问题还是回到了死者家属谅解这个难点,我再次提出刘小强家属一直在积极寻找死者家属(对此出示了刘小红从云南至贵州的火车票证明),但由于死者家属一直没有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所以没有联系上,可以说刘小强家属并不是不想赔偿,而是因为客观上联系不到死者家属。为此,我申请法院延期审理,给刘小强家属多一点时间来做最后争取,争取找到死者家属达成赔偿谅解。



法官庭审后叮嘱我们尽快寻找死者家属,她办理这个案件的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不方便拖太长时间、并向我表示如果刘家能找到死者家属达成赔偿谅解,可以考虑缓刑,最终还是要审委会讨论决定。


谅解终于达成。



庭审后我带着刘小红向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局长反映此事,请求公安协助找寻死者杨道家属,经过漫长的一个多月的寻找,在当地公安大力支持下,终于找到了死者父亲,又经过10多天的反复沟通谈判,死者家属最终同意了赔偿谅解,并同刘小红一同来到南昌,在法院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赔偿谅解协议。


意想不到的欣喜,令他一时说不出感谢



宣判当日,刘小强听到法官宣读判决书,在听到法官说判处缓刑时,几乎不能相信这是真的,他傻傻的看着法官不知怎么说,也忘了说感谢,法官提醒他是否上诉时,他才缓过神来连声说不上诉不上诉,喜极而泣的哭声在看守所飘荡。


后记



刘小强已经回到云南家中,开始了他新的生活,南昌的这场噩梦式的遭遇会给他一生中带来多少反思和教训我不可能精确推测,我只希望他今后遇到冲突时学会冷静的处理和周旋,不要简单的以暴制暴,毕竟,这个案件对他的家庭来说损耗过大,再也经不起折腾了。(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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