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罪
来源:周文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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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委托我方担任其涉嫌的票据诈骗一案的辩护人,2009年9月29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以票据诈骗罪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讼,我方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发表强有力的辩护意见。长沙中院于2010年4月19日作出(2009)长中刑二初字第012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陶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其他各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十一年有期徒刑,后各被告均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0年7月23日,省高院作出(2010)湘高法刑二终字第44号《刑事判决书》,陶某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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