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案引发的思考
来源:刘孝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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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6日晚,常某等人在一家快餐店畅饮一番。21时许,几人开始跌跌撞撞地往住处走,当行至即墨市黄河一路附近时,常某等人因醉酒开始自行争吵起来,引来不少人围观,常某等人见状开始辱骂过往行人。受害人张某出于好奇,闻声后也前去观望,不料同样遭到常某等人的辱骂,张某对此也不甘示弱,随后回骂对方,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厮打。期间,被告人常某将挂在腰间的折叠刀打开,朝着受害人张某的头、胸部捅刺数刀,导致张某因刀伤及心脏主动脉破裂致大失血当场死亡。随后,常某等人被即墨市公安局警方人员当场抓获。该案经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虽然常某等人积极赔偿了受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但常某仍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人员分别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了年限不等的有期徒刑。
全程参与此案的即墨律师刘孝亮认为,该起案件是一起值得深思的间接故意杀人案件,原本这是一件不起眼的饮酒骂街的小事,但却因为双方的一时冲动,逞一时之恨,图一时之快,便大打出手,不计后果,在瞬间便引发了命案的发生,导致双方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若常某等人能够尊重别人,若张某能够冷静和忍让,命案也许不会发生。如果时光能倒流,相信双方当事人均会重新理性的选择自己的行为。这带有血腥味的教训值得人们深刻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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