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贩卖毒品案
来源:江鼎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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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余XX从重庆购买4公斤氯胺酮(俗称K粉),带回福州,后被告人余XX指派马仔在福州市台江区贩卖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因缴获毒品数量巨大,案件移送至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理起诉,经律师与检察官协调,认为本案不属于无期徒刑以上重大刑事案件,其管辖权为区法院,该案移送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余XX被判处有期徒刑,获得从轻处罚,最大限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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