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故意伤害致死案
来源:耿立广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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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朋友因锁事与别人发生争执,王某与朋友一起将他人殴打致死,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致死立案侦查并将王某和朋友采取了强制措施,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致法院后,本辩护人通过会见被告人王某和详细阅读卷宗,发现被告人王某具有准自首和立功情况,但公诉机关在公诉时未予认定,在开庭审理中以此为突破点,公诉机关在开庭审理中即认可了自首的辩护,但对是否属于立功进行辩论,后经合议庭合议,认为立功成立,遂以被告人王某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并结合王某的其他情节,在法定一下判处王某六年有期徒刑。(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基准刑期最低为十年,最高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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