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某诉江门保险公司与鹤山汽车站交通事故案胜诉
来源:刘勇律师
发布时间:20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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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4日,何某驾驶大客车与正在骑自行车的邓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其中邓某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事故发生后,邓某的丈夫喻某及母亲李某悲痛欲绝。车祸导致整个家庭经济收入剧减,而家中上有年迈70的老人需要照顾,下有未成年儿子需要抚养,喻某一下子陷入极度无助之中。
随后喻某等委托刘勇律师代为处理赔偿事宜。刘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迅速确定诉求并起诉保险公司、司机、鹤山汽车站。江门中院于2010年10月19日作出终审判决[(2010)江中法交终字第214号]:江门保险公司和鹤山汽车站应赔偿喻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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