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一环交通事故小车保险理赔案成功调解
来源:刘勇律师
发布时间:201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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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某诉被告南海平安保险公司案[(2011)佛南法民二初字第3020号]于2011年12月22日成功调解。
2011年8月16日,陈某驾驶重型牵引车在一环路上与10台车辆发生连环碰撞,导致谭某驾驶的属王某的小型客车毁损。经交警认定,陈某负全责,谭某无责。
事故发生后,王某委托刘勇律师代为处理该交通事故的相关事宜。刘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案情,综合衡量索赔人数众多、肇事方赔偿能力低下情况后,决定起诉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车辆损失。
起诉后,刘律师在收集证据的同时,积极与原被告沟通,最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保险公司赔偿原告车辆维修费与拖车拯救费共125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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