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许X奎涉嫌非法运输、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辩护人
来源:郭蒲林律师
发布时间:20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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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籍男子许X奎非法帮助他人收购,运输猕猴,数量高达600只,涉嫌非法运输、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又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收购、运输六只猕猴的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本案中许XX的行为已经符合特别严重的情节,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接受家属委托后,经过详细阅卷,找出矛盾问题,经过辩护法院最终认定被告许XX涉嫌的数量仅40只,并且属于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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