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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合同纠纷案

作者:李武平律师 发布时间:2021-10-09 浏览量:0

【海南律师】体育赛事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上诉人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某体育公司发生某体育赛事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上诉人某体育公司委托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李武平律师代理本案。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存在违约行为,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 2021)琼0 1民终XXX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海南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XX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武平,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海南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因与被上诉人XXXX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8)琼0 1 06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 1年X月XX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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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的《20XX海口XXX赛事运营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XX公司认为XX公司的履约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但XX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即使XX公司的履约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但现有证据未能证明XX公司对XX公司的履约行为提出过异议,且在案涉合同尚未解除的情况下,XX公司将20XX年海口XXX赛事交由他人远营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综上,XX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

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

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

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

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

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

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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