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珍律师

刘亚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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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辽宁-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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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一房卖二主

来源:刘亚珍律师
发布时间:201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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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0月24日,当事人李某从某开发商处用现金120万元购买了一户网点楼房,开发商将该楼房及时交付给了李某,李某将该网点楼房租给了一个酒店,后李某找开发商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开发商以多种理由拒绝办理,半年后,银行告知李某,该户网点楼房已经抵押给了银行,如果贷款人不能按期还贷,银行将起诉到法院,保全该房产,李某这才得知其购买的楼房在其购买之前,就已经由开发商卖给了另一人,李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和我所的律师接受了李某的委托,并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为李某办理产权登记,并赔偿李某的全部损失。在起诉法院之前,为避免开发商隐匿财产,我通过充分的了解及调查,找到了开发商还有没有卖掉的网点房五户,故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通过审理后,查明开发商一房卖二主的事实,开发商因其网点楼房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故同意与李某调解,被告开发商愿意为李某办理了房产证并赔偿了李某18万元的损失,至此,本案顺利结案,当事人也非常满意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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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燕都大厦A座12楼1206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亚珍
  • 执业律所:辽宁森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211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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