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锋律师

李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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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南-三门峡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损害赔偿

李某某涉嫌故意伤人罪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来源:李建锋律师
发布时间:20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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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某涉嫌故意伤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受理案件后,李建锋律师经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认为本案定位因为故意伤害罪,遂向侦查机关提出法律意见。
   侦查机关听取律师建议后,在申请批捕时,将罪名改为故意伤害罪。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提出案件证据不充分,检察院审查后,退回补充侦查。
   审判阶段,律师紧抓死刑案件证据的严谨性原则,认为本案证据不充分,尤其是关键证据存在疑点,随后法院做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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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建锋
  • 执业律所:河南智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11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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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三门峡黄河路建业壹号城邦1号楼2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