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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争锋相对,是雇佣还是承揽?
作者:吴志成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17 浏览量:0
承办经过:在庭审阶段,二被告分别聘请了律师,陈某辩称与死者刘某系承揽合同关系并非是雇佣关系,刘某应对自己的受伤负责任,且刘某从事的是在从事非本职工作时受的伤,因双方有协商时就已明确承包工作的范围,且刘某之所以受伤,是因其私自上楼顶,工友还劝其下来。
审理结果:法院经审理查明,二被告雇佣刘某处理瓦片,刘某从房顶坠楼致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作为雇主二被告应对刘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主张是承揽合同关系不成立。法院一审判决二被告承担该案全部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