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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害死猫”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三缓四

作者:吴志成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08 浏览量:0

“好奇害死猫”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三缓四

案情简介:2018年年底至2019年年初的一天,向某(已判决)将非法购买下载的文件名为“2000.ra”的含有大量公民酒店开房信息的压缩文件储存在自己使用的百度网盘中,并在一论坛发帖出售,2019年3月25日,被告人熊某通过互联网搜索“酒店住宿信息泄露”相关内容时,看到论坛上发布的压缩文件,其出于好奇,并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解压缩及浏览,该文件内有公民住宿酒店登记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地址等数千万条的公民个人信息,被告人熊某从中检索有无其和妻子的开房记录,半年后,因网盘内在不足,被告人熊某将该压缩文件删除,后被告人熊某在浙江省被民警抓获。

承办经过:被告人熊某被移送到福清市,后由福清市龙山派出所负责该案。其妻子通过老乡介绍,联系律师为被告人熊某辩护。在辩护过程中,数次会见被告人,并查阅相关证据材料,为被告人熊某作罪轻辩护: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性不持异议,但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在事出有因,首先是在保障自己合法权利情况下才下载相关文件,这就是出于好奇心,在查看后无向人公开、传播、出售等非法行为,也未获利。

另福清市检察院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起[2021]2号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求判令被告人熊某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向众多被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

  裁判结果: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熊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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