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债权人某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力争管辖权占先机,成功追索债务人山东某发电厂承揽报酬款340.3095万元
来源:张宏志律师
发布时间:2010-06-30
人浏览
代理债权人某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力争管辖权占先机,成功追索债务人山东某发电厂承揽报酬款340.3095万元
案件基本事实:双方自2005年1月至2007年3月期间先后签订8份《工矿产品采购合同》(含报价单),约定锅炉公司为发电厂提供各种规格的锅炉配件,合同总价340.3095万元。锅炉公司催收至
最后,债务人不再坚持管辖权抗辩,我方趁热打铁,积极与对方协商调解,以放弃利息及其他损失请求权为妥协条件,说服了债务人3日之内付清全部合同价款。此后,债务人如约履行。
以上内容由张宏志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宏志律师咨询。
张宏志律师
帮助过 2298 万人好评:5
成都市蜀汉路426号上层建筑A座22F-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