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玉伟律师

程玉伟

律师
服务地区:安徽-安庆

擅长:损害赔偿,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隐形的翅膀

来源:程玉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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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玉伟
(一)接受重托
2011821的上午,一位朴实憨厚的中年人走进我的办公室,说话瑟瑟的、诺诺的,我热情地接待了他,打消了他的紧张与顾虑,慢慢地,他变得轻松、自然了,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原来,他的儿子廖旺(化名)因涉嫌抢劫,被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羁押在安庆市第一看守所。现在,他想聘请律师为儿子进行辩护,希望能将将儿子弄出来(改判缓刑)!
我仔细地看了一审《刑事判决书》——法院审理查明:在20101230日和31日短短2日内,廖旺伙同赵某、杨某等人,在赵某的提议下,以乘坐出租车为名,蓄谋实施抢劫,参与抢劫两次,共抢得现金400余元,用于吃喝、上网挥霍。一审法院基于廖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的辅助作用,系从犯;并且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凭心而论,一审法院量刑基本适当——本来,如果廖旺不是未成年人,则应该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判刑,现在,法院正是考虑到廖旺在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业已依法减轻处罚!
我如实地告诉了廖旺的父亲!
廖旺的父亲流泪了,恳请我一定帮帮忙!他说廖旺的爷爷身患癌症,快要不行了!想最后见孙子一眼!因为,廖旺是爷爷一手带大的!
我的心一阵酸楚!
为了沉重的期待,为了这最后的嘱托,决定接下这起案件!
 
(二)提起上诉
由于上诉的时间仅有10天,时间紧迫,当务之急,必须要火速整理好《刑事上诉状》、赶紧到安庆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廖旺、启动上诉程序,否则,一旦超过上诉期,那就一切没有希望了!
于是,当晚,我就开始挑灯夜读了,尽心地撰写《刑事上诉状》,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对上诉人廖旺的定罪量刑条款依法改判,减轻对上诉人的刑事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
上诉理由为:
一审法院虽然依法对上诉人从轻、减轻处罚,但是,上诉人符合缓刑的条件,一审法院没有对上诉人适用缓刑,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确定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未成年犯罪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初次犯罪、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损失、具备监护、帮教条件情形之一,应当宣告缓刑;本案中,上诉人具有以下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应当宣告缓刑:
一、上诉人一向表现较好,先前没有违法犯罪前科,本次是初次犯罪,主观恶性较小。
二、上诉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和同案犯全部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深刻,发誓重新做人、痛改前非。
三、上诉人在实施犯罪时,年仅16周岁,年幼无知,自我控制能力差、辨别是非的能力弱,完全符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依法应减轻处罚;
四、上诉人在实施犯罪时,尚在东至县某中学读书,为在校学生,法院应当切实保护上诉人的受教育权,依法适用缓刑,使上诉人早日回归学校、接受教育。
五、上诉人由于交友不慎,认识同案犯赵某,在同案犯赵某的提议、策划和安排下,在20101230日和31日短短2日内参与两次抢劫,并且在犯罪中起次要的辅助作用,一审已依法认定为从犯,因此,上诉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六、上诉人家境特殊、成长经历坎坷——上诉人出生在东至县偏僻的农村里,家境特别困难,为该村特困户,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生活。父亲为了家庭生活,长年在外地打工;母亲则在家务农及照顾一家老小;上诉人的妹妹年仅6岁;上诉人的爷爷年迈多病,患有癌症晚期、右肾萎缩、高血压病,现在已病入膏肓,不久将离开人世;上诉人的奶奶则从1983年起,就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家人扶持照料。上诉人即将长大成人,希望早日找份工作,共同维持一个困苦的家!如果不能判处缓刑,将会给本已贫困潦倒的家境雪上加霜!
七、尽快家境困苦,但上诉人的家人为了挽救孩子,愿意在二审中想方设法、多方筹措资金,愿意替上诉人向法院缴纳罚金,期望法院能作为量刑情节、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八、上诉人具备缓刑监管、监护、考察条件,父亲、母亲均意识到自己以前对上诉人监护不力的事实,愿意在今后切实履行起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上诉人所在的村委会也愿意承担对上诉人缓刑期间的监督和帮教,因此,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824,我到安庆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廖旺,廖旺同意上诉并同意我担任他二审的辩护人!为了能从内心地使廖旺认识到自己的犯罪的危害性,我与他进行了详细、深入地交流,谈人生、讲法律……当获悉爷爷病入膏肓时,廖旺潸然泪下,泪水流在他年青俊朗的脸上!他哽咽地叙说了自己的过去,自责自己的罪过,发誓一定要好好做人、改过自新,恳请我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三)社会调查
为了深入查明廖旺走上犯罪的原因、成长经历及家庭环境,进而确定廖旺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为二审法院判决提供参考, 2011923日,我自己开车,专程赶赴安徽省池洲市东至县进行实地调查走访。一路上,乡间小道,阡陌纵横,轿车在崎岖蜿蜒的路上缓缓行驶,尽管金秋的乡村景色宜人,但我却无暇欣赏!倒是盘旋在升金湖上空的白天鹅,引起我无尽的遐想……
整整一天的时间,我先后走访了廖旺以前就读的学校领导、同学、生活的村庄的村干部及邻居,了解到廖旺及家庭的第一手真实情况,并根据所调查的资料,整理并形成翔实的《调查报告》,递交给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报告》综合认为:被调查人廖旺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适用缓刑不会有社会危害性,具备缓刑的条件、建议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对被调查人廖旺的定罪量刑条款(即:被告人廖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改判,减轻对被调查人廖旺的刑事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唯有这样,才不致于给本来贫困潦倒的家庭雪上加霜!
《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为:
一、    被调查人廖旺的个人及家庭情况
被调查人廖旺, 1994724日出生于安徽省东至县某农村,父亲初中文化,为了家庭生活,在儿子廖旺3岁时,便和妻子长年在在山西太原打工;被调查人廖旺自幼和爷爷生活在一起,属于典型的农村留守儿童。被调查人廖旺尚有年幼的妹妹年仅6岁,现在读小学一年级;被调查人廖旺的爷爷1946916日出生,年迈多病,患有癌症晚期、右肾萎缩、高血压病,现在已病入膏肓,靠在家服药吊水维持生命,不久将离开人世;被调查人廖旺的奶奶19481029日出生,从1983年起,就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家人扶持照料。被调查人廖旺父亲为家中独子,既要赡养年迈多病的父母,又要抚养两个孩子,家境特别困难,为该村特困户,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生活
二、被调查人廖旺的成长经历及一贯表现
经走访被调查人廖旺求学的安徽某双语学校及所在的东至县张溪镇某村民委员会并调查周边邻居,获悉:被调查人廖旺自幼聪明,表现良好,2008——2010年就读于安徽某双语学校(初一、初二),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曾获得进步之星的光荣称号,并被评为优秀团干,在本次案发之前,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但因年幼无知、加之疏于家长管教,从2009年起,开始痴迷网络进而上网成瘾、无法自拔,成绩开始下滑。
三、被调查人廖旺走上犯罪的原因及社会危害性。
被调查人廖旺生活在典型的留守型家庭,父母为了生活外出打工,在被调查人廖旺刚3岁时,就将被调查人廖旺留给爷爷看管,而爷爷体弱多病、奶奶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无力对被调查人廖旺进行有效管教,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被调查人廖旺不仅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同时,还脱离了父母的教育与监管,很难形成自己健全的人格,也很难培养正常的健康心理,很容易被社会上不良因素的影响而逐步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被调查人廖旺痴迷上网,却没有经济来源。2010年认识同案犯赵某后,在同案犯赵某的提议、策划和安排下,在20101230日和31日短短2日内参与两次抢劫,但在两次抢劫犯罪中均起次要的辅助作用(一审已依法认定为从犯),两次共抢得400多元,赃款放在同案犯赵某身上,共同用于上网、吃喝。2011324日被调查人廖旺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413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在安庆市第一看守所。因此,被调查人廖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四、被调查人廖旺具备缓刑的条件、适用缓刑不会有社会危害性。
刑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特殊的治病救人的方式!被调查人廖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和同案犯全部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深刻。特别是在本案二审中,被调查人廖旺主动自愿写了《保证书》,态度诚恳、感人肺腑,发誓重新做人、痛改前非。
被调查人廖旺的父亲、母亲也意识到自己作为家长的失职与失误,深刻地检讨自己,书面请求法院对被调查人廖旺减轻处罚、判处缓刑,保证会配合法院、加强对被调查人廖旺的监护与管教、把孩子带上正路、不会再违法犯罪!
被调查人廖旺所在的东至县张溪镇某村民委员会也出具书面材料,建议法院对被调查人廖旺从宽处罚并判处缓刑,表示愿意加强对被调查人廖旺的监督和管教,使其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四)二审判决
主审该案的二审法官诸冬林庭长,是位办案严谨、为人正直的法官,对本案非常重视,对辩护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地审查、认证,并积极向审判委员会进行翔实的汇报。
同时,为了能增加改判的几率,廖旺的父亲、母亲东挪西借,凑了一万元罚金,于20111018日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了罚金。
等待!等待!!
20111027,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决书》,对于廖旺的上诉请求及本人的辩护意见,完全采纳,终审改判廖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宣判那天,廖旺脱去了囚衣,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此后,不久,我的QQ好友中,新增了一个好友——廖旺!我应该继续关注他,为了那隐形的翅膀……
我知道 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给我希望 我终于 看到 所有梦想都开花 追逐的年轻 歌声多嘹亮 我终于翱翔 用心凝望不害怕 哪里会有风 就飞多远吧隐形的翅膀 让梦恒久比天长 留一个愿望让自己想像……”
作者: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程玉伟律师
                                                                     2011年9月26
 
 
 
 
隐形的翅膀
歌手:张韶涵
专辑:潘朵拉 词曲:王雅君
每一次 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 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 我知道 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 带我飞飞过绝望 不去想 他们拥有美丽的太阳我看见 每天的夕阳也会有变化 我知道 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 带我飞给我希望 我终於 看到 所有梦想都开花 追逐的年轻 歌声多嘹亮 我终於 翱翔 用心凝望不害怕哪里会有风 就飞多远吧 music.... 不去想 他们拥有美丽的太阳 我看见 每天的夕阳也会有变化 我知道 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给我希望 我终於 看到 所有梦想都开花 追逐的年轻 歌声多嘹亮 我终於 翱翔 用心凝望不害怕 哪里会有风 就飞多远吧隐形的翅膀 让梦恒久比天长 留一个愿望让自己想像
以上内容由程玉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程玉伟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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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程玉伟
  • 执业律所: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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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408*********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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