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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某涉嫌诈骗一案

作者:林旭佣律师 发布时间:2011-05-28 浏览量:0

 

蔡某某涉嫌诈骗一案,涉案标的,五万多元。法定刑: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律师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蔡某某系从犯、偶犯、初犯,主观恶意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并且具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和深刻的悔罪表现,建议对被告人蔡某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一、被告人蔡某某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起到的是次要和辅助作用,属从犯,具有法定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二、被告人蔡某某具有酌情从宽处罚的情节。

三、对被告人蔡某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既实现了惩罚和教育犯罪这一刑罚的目的,又实现了挽救被告人蔡某某及其家庭的良好社会效果。

判决结果:对蔡某某适用缓刑

林旭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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