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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邢波律师办理入室抢劫案,争取到二审开庭审理

作者:邢波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11 浏览量:0

抢劫罪——办理入室抢劫案,争取到二审开庭审理

       2017年7月,日照东港法院审结马某某入室抢劫案,判刑14年。马某某不服,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后,从济南聘请到邢律师担任辩护人。随后承办法官通知二审书面审理,不再组织开庭。

       因为马某某不认可自己实施了入室抢劫行为,也即不认罪,二审如果不开庭审理,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会维持原判。为了不辜负家属的重托,为了被告人的殷切希望,为了能对一审的证据发表细致充分的质证意见,为了能把案件中有利于被告人的疑点完全展现在法庭,邢律师多次前往日照,依照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关于开庭审题的严密规定,向法庭据理力争本案二审应开庭审理。

       权利从来都是争取来的。经邢律师力争,日照中院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组成了由副院级审委会专委、刑庭庭长及员额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律师及团队成员细致分析案卷并在开庭时对一审的事实和证据提出了全面细致的辩解意见,从而得出本案的抢劫行为并非被告人马某某实施的辩护意见。

现案件已二审开庭完毕。期待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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