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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邢波律师办理警察职务犯罪案免于刑事处罚

作者:邢波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11 浏览量:0

滥用职权罪——邢律师办理警察职务犯罪案免于刑事处罚


       这是邢律师2020年下半年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邢某某系德州某派出所民警,因参与处理的一起十年前(2011年9月)发生的聚众斗殴案不力,于十年后(2021年)被德州纪检委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十年前的聚众斗殴案,未被追究责任的一方,十年后被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判刑。当时,参与处理该案的县局刑警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等人均在十年后被纪委立案。经纪委通知,邢某某主动投案。

       在邢某某已经认罪认罚的基础上,确定了免于刑事处罚、帮其保住公职的辩护方案。最终,经辩护律师的专业辩护,免于刑事处罚的目标实现。目前,其保住了公职,解除领导职务,降为普通民警仍工作在岗位上。

        邢律师点评:本案是继东营蒋某某玩忽职守案无罪结案后,办理的又一起非常成功的滥用职权罪案例,邢律师在结合自首、认罪认罚、主观动机及客观表现等方面的情节和事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免于刑事处罚的结果,并为当事人成功保住了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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