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赣州律师 > 黄咸辉律师 > 亲办案件 > 案件详情
律师信息

于都黄某离婚案

作者:黄咸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26 浏览量:0

                                       黄某离婚案

     当事人黄某与老公何某因感情不和经协商不能达成地一致,委托我代理向法院起诉离婚。办理委托手续后,经过询问当事人,了解了相关案情,得知以前黄某与何某因发生摩擦,何某写了一份协议,声明今后黄某的一切事务与其无关,两人分别在协议上签字。我又到何某家调查,了解了有关情况,其母亲证实两人曾协议离婚一事,并说了两人感情不好。调查取证做好后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开庭审理过程中,何某对调查笔录除一项外全部无异议,并表示不同意离婚,且要我方当事人赔偿,法庭主持调解,调解不成,法庭认为我方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当庭判决黄某与何某离婚,小孩归男方抚养。何某不服,上诉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黄咸辉律师

黄咸辉律师

服务地区: 江西-赣州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180-4669-8339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