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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诈骗金额20多万元,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作者:高震律师 发布时间:2022-11-16 浏览量:0

案情简介:

宋某帮他人从某网络平台订餐,利用平台新号码首次订餐返15元的政策,用假的新号码订餐,赚取费用,至2019年8月因涉嫌用该方法诈骗353200元被上海警方从外地抓获关押在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

案情分析: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宋某利用该网络订餐平台的新号码首次订餐返现15元的优惠政策,使用假的新号码订餐,赚取费用,确属诈骗。宋某家人慕名找到高震律师为该案辩护律师,高律师经过多欠会见宋某,并对他的卷宗材料仔细查阅,不放过每一个细节,高律师发现公安定的诈骗金额353200元,其中有125300元证据不充分,不能做为诈骗钱款,在高律师的努力坚持下,在起诉阶段检察院终于把公安定的诈骗金额353200元改成227900元。了解宋某对此事后悔不已,无犯罪前科,也愿意赔偿受害方的全部损失。但该网络订餐平台拒不接受调解,高律师不怕劳苦,并多次找到该订餐网络平台领导耐心劝说,经过高律师一次次的努力,打动了该公司领导,并愿意接受宋某家人的赔偿,并对宋某表示谅解。

处理结果:

宋某家人代宋某赔偿某网络订餐平台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该公司的谅解。宋某在起诉阶段被成功取保候审,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宋某及其家人对此非常满意。

 

委托人评价:

幸好我找到了高律师,非常感谢高律师对工作的认真、专业、执着,否则我弟就判刑了,我爸之前还找关系解决,钱也花了好几万元,最后什么忙也没帮上,多亏了高律师帮忙,费用也很合理。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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