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军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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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聚众斗殴罪案 二审改判二年有期徒刑

来源:庄军元律师
发布时间:201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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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黄某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广州市**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被告人家属找到庄律师,委托庄律师为被告人黄某某辩护。接受委托后,庄律师详细查阅了全案的证据材料,查找有关聚众斗殴罪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及法院判例,并多次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庄律师出庭为被告人黄某某辩护,最终广州中院采纳了庄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量刑过重,将三年有期徒刑改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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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庄军元
  • 执业律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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