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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某县公安局民警王某某的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做了成功的无罪辩护

作者:孙韬律师 发布时间:2011-07-05 浏览量:21

 某 县公安局民警王某某因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由市检和县检联合侦查终结,向市检移送审查起诉, 2005 年 5 月 18 日转至另一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孙律师依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和此案的一些实际情况作出无罪辩护。最后法院审委会支持了律师的观点,作出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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