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领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终受刑罚。
来源:刘倬律师
发布时间: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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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
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 刘倬律师
【案件背景】
2013年2月,赵某虚构申报资料从某银行骗领了一张信用卡并办理了按揭分期业务。后赵某私自改变联系方式和居住地点逃避银行催收,逾期未还款超过3个月,共透支本金30余万。2017年7月,检察院以被告人赵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赵某被刑事拘留后,委托本律师参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的辩护工作。
【辩护工作】
接到委托后,本律师立即了解案情、收集证据,并积极与赵某进行多次沟通。在审查批捕阶段,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进行无罪辩护。在审判阶段,依法向法庭提出辩护意见,认为赵某具有坦白及认罪悔罪情况,应从轻处理。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开庭审理本案,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5年。
律师点评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恶意透支,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赵某虚构申报信息,透支信用卡后未主动归还,经发卡行催收后仍拒绝归还,构成恶意透支。
案件文号:(2017)川0124刑初第461号《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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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倬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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