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旺律师

陈旺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案件

恭喜W女士成功退回广州某使用权公寓定金1万元

来源:陈旺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22
人浏览

基本情况:W女士欲购买一所住宅用于居住和投资,广州某使用权公寓销售人员不断向W女士介绍:该物业是人才公寓,购买价格优惠,超高层高,还可以帮忙申请贷款,以后还可以收取租金等。销售人员也介绍该物业可自住可商用,还有30多年的产权,当时W女士觉得还是比较满意,并交了定金。

实际情况:销售所说的30多年产权其实只是“使用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购买,而是租赁,其次土地性质并不能用于自住使用,与销售人员介绍的自住商用均可有非常大的差距,销售人员利用购房者不懂行,不断利用话术诱导W女士交钱。

处理方式:接到W女士的委托后,了解清楚情况后,我们及时到楼盘现场收集、固定证据、组织证据,与开发商进行了一次有效的、有理有据的交涉,然后开发商立即通知W女士生办理退款。2022年7月25日W女士收到了全部退款。


以上内容由陈旺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陈旺律师咨询。
陈旺律师
陈旺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10421 万人好评:6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二恒健大厦24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陈旺
  • 执业律所: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05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二恒健大厦2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