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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T先生成功退回广州某使用权公寓款18万余元

来源:陈旺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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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用一个月就帮T先生成功退回广州某使用权公寓款18万余元。
2021年7月25日,T先生独自一人来到广州某楼盘看房,看房过程中,销售人员不断以项目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投资收益高、可自住可投资等利好消息游说T先生认购该物业。T先生产生了认购意向,并在销售人员的安排下先后共支付了共167000元款项,随后,按照销售人员的要求在一系列文件上签名按手印。之后,销售人员收走了全部文件。2021年9月6日,T先生按照约定,再次向开发商支付了13000余元款项,截止目前,T先生已支付款项共计18万余元。
后来,经多方了解,T先生发现该项目的实际产权人另有其人,并非与其签约的开发商。而且,T先生还发现自己当初所签署的文件并不是认购书,而是认租书。理清并串联这些信息后,T先生觉得这相当于自己一次性将几十年的租金交到了“二房东”手上,而“二房东”却是按季度或是按年向真正的“房东”缴纳租金,一旦“二房东”资金链断裂或是卷钱跑路了,自己将落得钱房两空的境地。有过租房不愉快经历的T先生瞬间警惕起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已交款项,终止此次所谓的“购房”行为。开发商认为T先生已经签订了系列文件,就要履约,不然将没收所交款项。经过几番尝试后,T先生深知开发商不会轻易退款,于是决定找专业人士帮他拿回款项。经过朋友推荐,T先生了解了我们团队,并决定委托我们帮他挽回损失。
12月11日,我们接到委托后,我们立即介入,经过几轮商谈,开发商最终于12月31日答应退回T先生所交款项,并为T先生办理了退款手续。2022年1月11日,T先生收到全部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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